商標轉讓
一、簡要說明: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xù)。
2、因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xù)。
3、依法院判決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xù)。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二、辦理途徑:申請轉讓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園區(qū)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qū)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qū)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三  、轉讓的書件格式:轉讓的書件格式只有一種,即《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四  、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a、《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提交申請書件  a、直接辦理的,申請人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b、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3、繳納轉讓規(guī)費  a、每件轉讓申請需繳納轉讓規(guī)費1000元。
b、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guī)費。